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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政法发[2008]7号
【颁布时间】 2008-03-03
【实施时间】 2008-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1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省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08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做好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府法律服务、政府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实施富民强省战略和加快构建和谐湖南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200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进一步抓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实施,重点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1、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修订完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适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认真做好行政程序规定实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好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

  

  2、加强对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和我省《五年规划》的督查督办,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推动依法行政有关配套制度建设。

  

  3、研究建立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制度。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4、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全省14个市州各选择一个基础较好并且在依法行政某一方面领先的县(市、区)作为全省依法行政的示范县,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

  

  5、召开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全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

  

  6、根据国务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并报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7、做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全省依法行政办事机构的职责,协助领导小组抓好全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1、认真落实中办、国办[2006]27号文件和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2、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力求在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充实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保障正常办案经费、完善行政复议的组织体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3、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拒之门外,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4、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研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制度、质证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公开查询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5、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例分析、统计报告和备案制度。研究建立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加大对重大个案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

  

  6、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做好应诉工作。

  

  7、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队伍素质,促进我省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以狠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基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力促实现省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联动局面;抓紧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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