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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各行业主管局(处、办、中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制定了《2011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2011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着力加强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1、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开展督查;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力度以及民生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两手抓”和“一岗双责”要求。针对行业特点,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坚决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 4、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关于出差、会议、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要求。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会同省监察厅严肃查处城乡规划工作中权钱交易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市场清出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平台建设。 2、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贷款、违规购买国债、受委托银行违规转存资金和骗提骗贷行为。严格执行缴存政策,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就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人民群众互动,认真解答群众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运行。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情况从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入手,逐项查找和分析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危害和影响程度,提出对应的防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