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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质[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实施时间】 2011-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建质〔2011〕7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顺利启动我省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拟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

  编制工作方案

  


  为适应国家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着眼市场新的发展需要,有效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根据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更新需求,组织编制新一轮计价依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紧跟形势、紧贴市场、紧扣服务为要求,以科学、适用为目标,以我省“2008计价依据”为基础,进一步适应城镇建设上水平的新要求,满足全省建筑市场强势发展的需要,助推我省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三大战略决策目标的实施。

  新一轮计价依据的编制,在总体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适用性。着眼于满足市场需求,注重结合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积极补充新的成熟项目,主动删减落后、冗余项目,科学划分计价依据项目,准确调整不合理的消耗量,保证定额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一致。要适应现实社会高节奏、高效率的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可操作性,在保证计价依据固有的技术性能不受冲击和影响的情况下,力求做到使用方便、操作高效。

  二是体系性。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8),充分尊重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构建科学的计价依据体系;各计价依据之间要连贯衔接,在框架构设、项目确定、内容处理等方面,切实做到标准一致、口径一致,避免重复与矛盾,从而使定额体系完整、配套、规范、统一。

  三是权威性。尊重客观实际,运用系统的、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编制方法,达到项目全面、步距合理、数据准确、科学严谨的效果,充分发挥计价依据在工程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适应市场的动态变化特征,努力探索定期修订与动态管理互为补充、相互协调的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四是优质优价。围绕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等现代城市建设理念,探索建设工程优质优价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企业树立质量品牌意识、精品工程意识,配套制定创建各级优质工程的参考费率标准和计价办法,积极引导城镇建设向“上水平、出品味”方向发展

  二、编制任务

  (一)拟于2012年7月1日颁布执行的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4.《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5.《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6.《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7.《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二)拟于2013年7月1日颁布执行的

  1.《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

  2.《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

  3.《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4.《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拟于2013年12月1日颁布执行的

  1.《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

  2.《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

  3.《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

  以上均为暂定名称。

  根据上述时限要求,要求采取分批分步实施的方法组织编制。计价依据体系中的主体部分按照三年一个周期进行统筹组织。本方案重点对第一批即于2012年7月1日颁布的7部计价依据进行筹划安排。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专家组、各专业编制组和保障组。

  (一)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军

  副组长:王增文

  成 员:沙振华、朱奕峰、孙建民、杜同刚、马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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