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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接上页]


  119.转变作风,增强高效施政能力。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客观规律,科学民主决策。用好用活注重运作的工作方法,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推进机制,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精简会议文件,减少评比检查,腾出更多的精力抓落实。〔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落实。〕

  

  120.自警自律,增强廉洁从政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扩大“小金库”治理范围。继续大力倡导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政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负责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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