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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与建筑行业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如期完成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在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奖项共设以下7项,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工程监理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执业管理人员。各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各省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含机关各有关处(科)室、装饰办、招投标办、交易中心、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局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本次评选采用评定结合的方式进行。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县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初选工作,并推荐上报省厅。省厅组织评定。 1.先进单位的评定:市级单位不再提出申请,由省厅根据全省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对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县级先进单位名额为1个。 2.先进个人的评选:市级每个奖项2人;每个县共3人。 四、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2.各省辖市在组织申报中要根据申报条件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奖项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名额指标要求上报。 3.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申报材料中,要将各项工作指标及完成情况表述清楚。 4.各地推荐参评的奖项及名单要行文上报省厅。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要填写清楚申报奖项的名称,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联系人:严玉萍,联系电话(传真):0371-69523923。 电子信箱:hnjzglc@126.com。 附件:1.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3. 先进单位申报表 4.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创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项制度完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3.领导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一致,勇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 4.建筑业发展环境良好,工作开展有序,能认真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建筑业发展各项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企业管理到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排忧解难,服务周到、热情。 6.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得力。认真督促企业准确、按时完成统计数据上报,上报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科学、合理的使用统计数据,实现信息化管理数据。 7.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工作部署,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信息反馈迅速,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项活动。 8.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开展得力,成绩突出。 9.注重单位形象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二)先进个人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大局和利益。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管理,热情服务,敬业爱岗,团结同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 4.业务熟练,工作扎实,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