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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建[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8
【实施时间】 2011-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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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绩显著,本地区建筑市场基本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良好秩序。

  

  3.机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切实贯彻执行,职责分工明确,办事制度、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透明,操作规程完备,班子团结、廉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做到依法管理,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廉洁高效。

  

  4.招标投标统计工作有专人负责,能够按时、准确上报报表。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见,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和服务水平,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得到所在地区企业和社会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6.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率低,受理投诉及时,调查落实迅速,反馈意见公平合理,群众满意率高。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能够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应用与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能够严格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中能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

  

  3.以人为本,真情服务。准确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项咨询,耐心做好政策和办事程序的咨询、解释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投诉发生,受到社会好评。

  

  4.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善于沟通,准确表达服务意愿。

  

  5.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廉洁自律。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突出,近三年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圆满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年度下达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

  

  4.监管工程在本年度获得建设工程“中州杯”奖、“中州杯”银奖或“结构中州杯”奖。

  

  5.本年度未发生过较大及其以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二)先进个人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能够按照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指导精神,及时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动本地区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较快提高。

  

  3.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了解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其监督的工程本年度获得建设工程“中州杯”奖、“中州杯”银奖或“结构中州杯”奖。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服务意识强,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5.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其监管的工程近三年未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

  

  四、建设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高度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中勇于探索和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4.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2010年度所监督的工程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

  

  6.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成效显著,近三年来单位及个人无违法、违纪案件。

  

  (二)先进个人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2.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扎实,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工作成绩突出;

  

  3.本年度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未发生死亡事故(指现场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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