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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1-20
【实施时间】 2011-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5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使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服务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10]183号),现就加快我市沙坡头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乡镇民生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整合乡镇民生服务职能为核心,创新机制,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手段,循序渐进,确保乡镇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名称、规范标示、规范职能、规范服务;达到“四个一”即: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张卡、一本手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统一领导,为民、便民、惠民的全方位民生服务新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设立民生服务中心。各镇(乡)按照“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原则,整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民生服务窗口,统一设立“xxx镇(乡)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乡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村级财务财产管理;办理救灾救济等民政服务事项;受理农民宅基地、住房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医保、社保、卫生、计生等服务工作;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并受理、代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有关窗口交办、委托的事项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镇(乡)分管领导兼任中心主任,乡镇社会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网络化服务办公。统一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公软件系统,将财政、民政、社保、农经、统计等业务整合在一个工作平台内,实现农户数、农村人口数和结构、农民收入、种植面积、惠民资金、低保人数、医保人数等所有统计数据的信息共享。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网络化建设纳入市政务网络建设之中,形成市、镇(乡)、村三级“民生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信息网络的互联。

  

  (三)统一使用“一卡通”。凡是涉及农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并将所有对农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项目名称通过“一卡通”反映出来,使农民清楚各类补贴资金的性质,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作用。

  

  (四)建立民生政策公示系统。利用原有乡镇便民服务窗口的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机,将各类直补资金、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农民查询了解,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各镇(乡)民政救济、社保、医保、农业综合服务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理。

  

  四、运行机制

  

  (一)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中卫市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统计局、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组成,全面组织协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沙坡头区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派一名副镇(乡)长专门负责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市政府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2011年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为了切实做好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各镇(乡)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运行机制、日常管理、审批工作、便民服务、组织纪律、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统一制定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市财政局:筹措资金,统一政府集中采购配置民生服务中心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筹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确保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转;宣传通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进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市监察局:组织督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和实施进展情况;在各镇(乡)设立监督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意见;不定期对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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