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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其他监管工作日的确定(373个工作日) 1.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12个工作日) 每月需要1个工作日,需1名工作人员,共需:每月每人工作日×月数×人数=1×12×1=12个工作日。 3.参与建筑类、工矿商贸类、交通类(较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案件调查和整理案卷工作(121个工作日) 2010年参与事故案件调查22起,从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督促落实处理结果等,每个案件需要4人工作2天。2011年参与参与建筑类、工矿商贸类、交通类(较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案件调查工作日测算为:案件起数×调查天数×调查人数=22×2×2=88个工作日。整理案卷(包括立案、处罚、落实)一个案件1.5天。工作日测算为:案件起数×整理案卷工作日22×1.5=33个工作日。 4.参与听证、复议等工作(24个工作日) 每月1个工作日,需2名人员,共需: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1×12×2=24个工作日。 5.整合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地质等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及非煤矿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和延期核查工作现。(36个工作日) 2011年拟开展对矿山整合和其他行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计划15家。每家共进行《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专篇》评审、竣工验收3个程序,每次参加2人,每次工作1天,考虑部分矿山的工作不可能一次性通过,取1.2备用系数,共需:整合须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数×验收工作天数×参加验收人数×备用系数=15×3×2×1.2=108个工作日。 6.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核查(8个工作日) 接到非煤矿矿山存在隐瞒重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等案件,需派人查处的,全年按4起计算,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一天,共需:案件起数×核查天数×核查人数=4×1×2=8个工作日。 7.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48个工作日) 按上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平均次数测算,计划2011年全年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每次参加3人、检查4天,需:4×4×3=48个工作日。 8.召开全市四次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会议(28个工作日) 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和会务安排的,按每年人均4天计算,需4人,需5×4=16个工作日。 计划每2个月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一次,每次0.5天,4人参加,需:0.5×6×4=12个工作日。 9.安全标准化验收工作(48个工作日) 计划2011年计划推进6家标准化达标工作,每家企业辅导需2人参加,需:6×1×2=12个工作日。验收一天,需4人参加,需:6×1×4×2=48个工作日。 10.机动监管工作日(48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为:48个工作日(平均每人每月1个机动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工作日和检查频次的确定(247个工作日) 1.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1000-380-373=247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的比例约为28%,其中非煤矿矿山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占2%;其他行业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占1.9%。 现场执法检查主要包括季度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计划如下: (1)季度安全大检查(50个工作日) 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全年四个季度阶段性特点,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内容,查: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