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2-18
【实施时间】 2011-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十八)强化宣传。州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特色民居建设工作的好政策、好措施、好效果、好典型,激发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投身参与特色民居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改善农村人居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强化工作督导与考核。州、县(市)、乡(镇)三级都要建立特色民居建设和改造工作台账,实施项目和明细化管理。对示范村建设,实行每月一报表、每季一报告、半年一调度、年终一考评的管理办法。要加强对示范村特色民居建设工作的观摩交流,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要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年底州政府将对各县市推进特色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情况和州直部门帮扶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予以奖励。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