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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深民办[2009]39号
【颁布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七条  福利企业年检不合格或不再符合福利企业资格条件的,由认定机关收回证书,取消福利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认定机关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残疾人联合会提请认定机关核实单位安置的残疾人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时,持证残疾人属于本市户籍的,认定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答复,属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答复。

  

  


  第二十条  认定机关进行福利企业资格认证、核查、年检、变更认定,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月1日施行。

  

  附件:

  

  一、社会福利企业申报登记发证注册书

  

  二、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意见

  

  三、深圳市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残疾人证书认证结果

  

  四、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用工情况变更申请表

  

  五、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变更申请表

  

  六、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申请表

  

  七、“已就业”戳记式样(略)

  

  附件1:

  
社会福利企业申报登记发证注册书

  


  企业名称: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加盖企业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深圳市民政局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可张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张 贴 处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张 贴 处

  企业基本情况

  金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办日期

经济性质

工商注册号码

注册资金

职工人数合计

企业流动资金总额

1.管理人员

自有流动资金

2.生产人员

信贷流动资金

其中:六残人员

年税金总额

年产值

应交营业税

年销售(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

其中:创汇(美元)

应交所得税

生产或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副产品

主 营

兼 营

出口产品数量

年盈或亏总额

税利使用情况



  

  企业安排残疾人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残疾类别

工种安排

基本

工资

福利奖金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此表不够可另外加页)

  

  附件2: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意见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

市民政局承办处室(或委托单位)

初审认定意见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审核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印20份)

  

  附件3:

  深圳市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残疾人证书认证结果

  

  

初审人意见:

(盖章)

 

(盖章)

深圳市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残疾职工花名册

单 位 名 称

(盖章)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职 工 总 数

 

残 疾 职 工 人 数

 

安  置

比  例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残疾人证号码

残疾人证

发证机关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

  1、表格不够请自行延续;

  2、根据《关于规范管理集中安置残疾人人用单位残疾人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规定,本认证结果须经市残联审核盖章。

  

  附件4: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用工情况变更申请表

  (  年度)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

福利企业证号:

国税登记证号:

地税登记证号:

变更后职工总数(人)

 

变更后安置残疾职工数(人)

 

变更后安置比例(%)

 

企业自查及民政部门审查项目

项  目

企业自评

民政部门审查情况

安置比例及残疾职工数是否符合规定(填“符合”或“不符合”)

 

 

是否与全体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填“是”与“否”)

 

 

是否为残疾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填“是”与“否”)

 

 

企业申请意见:

经企业自查,残疾人职工数或职工总数变更后仍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现申请给予变更。

 

 

企业法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民政部门盖章处)

年  月  日



  

  附件5: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变更申请表

  (适用于福利企业变更工商和税务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

福利企业证号:

国税登记证号:

地税登记证号:

变更事项

 

变更后职工总数(人)

 

变更后安置残疾职工数(人)

 

变更后安置比例(%)

 

企业申请意见:

 

 

企业法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申请表

  (  年度)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

福利企业证号:

国税登记证号:

地税登记证号:

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

行业分类:

经济性质:

年生产总值:

年销售额:

年实现利润:

职工总数(人):

残疾职工分类(人)

肢体残:

盲残:

安置残疾职工数(人):

聋残:

哑残:

安置比例(%):

智残:

其他:

企业自查及民政部门审查项目

项  目

企业自评

民政部门审查情况

安置比例及残疾职工数是否符合规定(填“符合”或“不符合”)

 

 

是否与全体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填“是”与“否”)

 

 

是否为残疾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填“是”与“否”)

 

 

企业申请意见:

经企业自查自评,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现申请给予年检。

 

企业法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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