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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安监政法[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2-18
【实施时间】 2011-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7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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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

  

  每人每个季度需要2个工作日,需要2名工作人员,共需:每人每季度工作日×季度数×人数=2×4×2=16个工作日。

  

  3.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及安排临时工作任务

  

  每人每年20×3=60天。

  

  4.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每人每年15×3=45天。

  

  5.12350举报电话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每人每月需要3个工作日,需要2名工作人员,共需: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3×12×2=72个工作日。

  

  6.机动监管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为:36个工作日(平均每人每月1个机动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77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750-132-241=377个工作日

  

  其中,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的比例约为50.3%。

  

  四、现场执法次数的确定

  

  60+45+72+36+377=590次

  

  五、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地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劳动保护、从业人员资格、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及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佩戴使用情况。

  

  (三)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五)负责管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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