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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平安秀山”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今年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为“两会两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渝防发〔2009〕1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大力推动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强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了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截至11月30日,我县共发生火灾1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953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60% ,死亡人数下降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82.3% 。虽然我县火灾整体形势总体上较为平稳,但进入冬季以来,火灾隐患明显增多,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使用烤火箱不当引起火灾,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对火灾事故抱着侥幸心理,消防宣传力度不够,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火灾事故频发,损失严重。 入冬以来,我县社会单位和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的机率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风险明显增大。加之,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火灾风险剧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深入、准确查找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冬季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冬防工作的各项措施 (一)切实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要按照县政府《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秀山府发〔2009〕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秀山府发〔2009〕41号)要求,以冬季防火工作为着力点,认真研判、分析本辖区本系统冬季火灾特点及致灾因素,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重点整治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本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新农村消防建设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作用,为消防基层基础四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居民、村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居民、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尤其要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建立弱势群体人员档案,推行消防安全“包院联户”和“一对一”帮扶等工作措施,严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以超常规措施深化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目前,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已进入最后一个月的关键时期,虽然我县仅有3栋高层建筑存在10处火灾隐患,但整改难度较大,困难很多。县监察局、县政府督察室、县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整改的最后时限(2009年12月15日)。同时,县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媒体跟进、联合执法”的要求,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县消防部门牵头,严格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一律”、“六个严禁”和“三查封、四拘留”的要求,使用超常规手段执法,采取“停、封、拘、罚”等强硬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齐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八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