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全生产年”有关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中心,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贯彻近期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巩固国庆期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省化工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重点是涉氨、涉氯、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有毒气体、电石等重点行业和使用危险工艺、去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安全距离存在问题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和规模小的化工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督促检查情况,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销号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结合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检查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对出入省通道加强监控,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检查的情况。 (4)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人员资质、提高生产装置工艺自动控制水平等工作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6)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监管情况;对输油、输气管线等生命工程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2.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①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批,试生产方案是否进行过备案,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③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④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⑤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⑥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季节特点做好生产装置设施的保温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①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制度。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是否对经营品种、数量、流向和废弃处理情况建立相应台帐。 ②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