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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协调配合,规范公用事业定期代收业务收付款方式。各公用事业单位要从提升工作效能、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要求出发,积极主动组织完成与付费单位扣款协议(合同)的签订工作,为业务顺利推广打好基础。各付费单位要立足大局,积极配合收费单位完成扣款协议(合同)签订和定期付款工作。 (三)坚持建管并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与效率。各主办银行要抓紧实施内部系统建设与改造,尽快完成银企业务处理系统对接,实现与公用事业单位业务数据传递的联机处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要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指导收费单位财会人员正确制作协议扣款文本,为顺利扣款提供保证。各付款银行要加强与上级行的衔接,尽快建立协议数据库,确保公用事业代收业务顺利实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至上,合理定价”的原则,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计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人民银行要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公用事业定期代收业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