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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党办发[2009]21号
【颁布时间】 2009-12-03
【实施时间】 2009-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保障机制。锻炼式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应相当于本地区本单位同类人员,对储备人才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另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想方设法为储备人才解决实际困难,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各级财政要建立人才开发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储备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五、统筹兼顾,形成科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成才链

  建立健全人才储备制度体系,把储备、使用、培养有机结合,在储备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成才,建立起人才储备制度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链、培养链、成才链。

  (一)完善政策,建立毕业生施展才华的就业链。切实加强对储备人才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到基层一线服务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锻炼式”储备人才服务期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服务期满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建立储备人才信息库,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分别建立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储备人才信息库,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培养管理网络,实现人才资源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储备人才信息应向用人单位免费开放。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向各类企业积极推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储备人才,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市场就业。

  (二)营造环境,建立毕业生茁壮成长的培养链。积极营造良好的高校毕业生锻炼成长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环境。要拓宽培养渠道,强化实践锻炼,把储备人才放在矛盾复杂、问题突出和困难集中的地方去多岗位锻炼,用艰苦的环境培养人才,增强他们的政治敏感性、贴近群众的务实作风、复杂环境的驾驭能力和统筹兼顾的决策水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求全责备,放手让储备人才自挑重担、自加压力,在实践中学习、探索、提高。鼓励企事业单位大胆地把储备人才放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中培养,让人才的创新潜能在创业平台上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培养出一大批各行各业的拔尖人才。

  (三)着眼未来,建立毕业生脱颖而出的成才链。对储备人才的使用要做到知人善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扬长补短,形成公平、竞争的人才使用机制和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特别是对那些在基层工作时间长、发展潜力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储备人才要不拘一格,委以重任,大胆使用。上级单位、上层科研部门需要人才时,要从现有基层和企业人才队伍中逐级选拔充实。党政机关要注重从优秀的储备人才中选拔确定后备干部,企事业单位要注重把优秀的储备人才吸纳到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职称评聘中对业绩突出的储备人才可以破格晋升和聘用。在选拔领导干部时,要有在基层锻炼的硬性条件。

  


  六、切实加强对人才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继续认真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流入区建设的意见》(内党办发〔2008〕1号),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工作,着眼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未来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实施人才储备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要从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本地区的人才储备环境,创新人才储备的体制机制,推动人才储备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重点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储备工作,推动区域人才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和结构的不断优化。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加强协作,努力形成合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才储备工作格局。

  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储备制度和工作的宣传,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总结出的有效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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