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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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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规划编制和建设指导

  

  (一)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规划先行,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帮助农户做好房屋结构设计。对实施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的,要对整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使整治后的村庄成为村容整洁、居住安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并按年度编制工作计划,报省扶贫办备案。

  

  (二)按农户不同类型分类指导。各地要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贫困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造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长期借用他人住房的无房农户,可由村委会提出宅基地调整方案,按规定建设安居房。对家庭没有劳动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等农户,可由镇政府统筹建设(扩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设施,或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片集中建设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面积适当的公益性住房进行妥善安置。

  

  (三)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村改造。各地可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村民聚居和危房分布较集中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且群众建房积极性较高、地方政府和农户筹资能力较强的村庄,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建设要把住房改造建设与旧村改造结合起来,把村庄环境整治与农村“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以及宜居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示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从有利于防灾抗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严格勘察地形地质情况,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合理规划用地,并合理避让基本农田。对实施“整村改造”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鼓励地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提高农村拆旧建新节余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市、县两级政府。省政府将根据各地上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量,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书),落实政府主要领导问责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到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资金到县,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由省扶贫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残联、妇联、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帮建促建工作。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实行项目专档管理。省扶贫办要建立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和年报制度,对各地的工作动态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跟踪。各级扶贫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二是加强资金专账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县级财政部门要把补助标准和办法逐一细化,做到相关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户。三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各级要建立项目资金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各地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进度,由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及时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三)严格监督,强化考核。省扶贫办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区落实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情况,每年组织专项督查和逐村检查验收。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含社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要按照《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发〔2008〕9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10〕1号)的要求,把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在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后,省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扶持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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