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全面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要求,发挥各级政府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省扩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 二、目标任务 (一)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开工或启动合作项目30项以上,总投资1000亿元左右。推动在建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巩固合作成果。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2011年7月底左右在北京举办“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力争新签约合作项目50项左右,总投资2000亿元左右。 (三)谋划推介一批新项目。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包括中央在豫企业)的积极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筛选重点项目100项以上,和中央企业对接洽谈,为深化合作做好前期工作。 (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增进与国务院国资委和重点中央企业的沟通交流,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相应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不断深化。 三、时间安排 (一)发动筹划阶段(2月底左右)。近期组织召开全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化认识,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6月底前)。各单位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协议的,力争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洽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地谋划合作项目,寻求和明确合作对象。 (三)重点活动举办阶段(7月底左右)。在北京举办“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同时举办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 (四)项目实施及跟踪服务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洽谈、签约、项目实施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交叉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省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工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国资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省辖市、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班子,负责本地、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省政府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围绕我省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负责统筹协调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与中央企业合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主动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全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