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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制鞋、箱包、玻璃、陶瓷、石材加工等行业。积极开展相关行业的职业危害情况调研,分析其职业危害特点,制定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五、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 13、全面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前期已经开展的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和总结,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启动全省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各市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年底前对各地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14、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7203-2007)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 15、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建立、完善监测系统,保证监测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1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的皮革加工制造、箱包制造等行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标准规范,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六、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的有效途径 17、继续推进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的评选工作。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选取部分行业领域的相关企业,就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的模式进行调研和探讨。 18、启动对54种高毒物品职业危害现状的调查,探索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与现行的职业危害申报系统和全省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相兼容。 19、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的调研和试点工作。 20、认真学习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