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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9]80号
【颁布时间】 2009-12-02
【实施时间】 2009-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培训途径:以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重点,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坚持以转移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要按照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和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然后按市场需求输出、上岗就业的方式,做到按需培训、按岗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就业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农民工订单、定向培训。要按照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培训期限,对驾驶修理、电气电焊等工种要适当延长培训周期,真正使农牧民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移就业。

  

  3、农牧民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农牧区种养业大户、农牧区经纪人、村组经济能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

  

  培训内容:以规模化种植养殖、饲草料加工、制种、果树栽培及蔬菜、食用菌、花卉种植,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牧业信息化、乡村特色旅游接待等为主要创业项目,以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创业意识、创业技能、创业实践为主要内容。

  

  培训途径:采取启发式、互动式、师傅带徒弟、请进来走出去、顶岗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养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种养殖大户和农牧民企业家,承担单位以农牧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县乡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同时,充分利用农牧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资源。

  

  4、生活常识、生态保护与建设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的农牧户,生态移民,经济林、苗木种植户以及水利、气象、村镇规划、卫生防疫、计生服务人员等。

  

  培训内容:以草地保护、草场围栏、划区轮作、草地改良、人工种草、草原鼠虫害及毒杂草防治技术和节水抗旱、水土保持、林木育种、林草种植、农田防护林、经济林种植技术、保护性耕作、人工增雨、村镇规划、计生服务、医疗卫生常用知识和发展后续产业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途径:主要依托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开展培训,提高农牧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使其掌握一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技术、技能。另外,要特别加强农村健康知识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

  

  


  四、培训方法

  

  各级培训部门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按时效、分层次、分阶段、抓重点、树典型、重示范、求创新,采取集中讲授,以会代训,进村入户,田间地头,现场观摩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一个提高”、“二个重点”、“三个结合”。“一个提高”即科技培训工作要以提高广大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中心;“二个重点”即重点开展现场观摩培训和农牧业订单生产培训,就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市场需要,本着农牧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宗旨,进一步加强科技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叫做“农牧民点菜、专家掌勺、企业参与”。“三个结合”即科技培训要紧紧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把科技培训的内容贯穿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的各个环节;要紧紧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和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科技培训要紧紧围绕全市的农牧业主导产业相结合,为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提供保障。

  

  1、培训资料:全市各级科技培训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全市农牧业发展目标和主导产业及“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结合本地生产实际,编印成适用技术资料、手册,制作相关内容的光盘及各类科普宣传读物,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保证科普资料进入千家万户。

  

  2、师资培训:由市科技培训办公室组织协调农牧、林、水、农机、气象、劳动就业、环保、教育、卫生、计生等各部门以及妇联、工会、团委、扶贫、民政、宣传、文化等部门对市直业务技术骨干及基层党政领导和主要技术力量,以知识更新、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为重点,进行集中培训,旗县区应由科技培训办公室组织,结合生产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对各业务局、各乡镇(苏木)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以及技术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建设好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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