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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发文字号】 经贸[2009]3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2
【实施时间】 2009-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3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的通知

  (经贸〔2009〕3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东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内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提高对扩大内需重要性的认识。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是我市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手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战略部署上来,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市场,扩大东莞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统筹发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推动工商融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市场稳步增长

  (二)举办系列商贸活动。积极开展“商贸东莞?欢乐消费年”系列活动,结合节庆假期和换季时机,在零售、餐饮、房地产、汽车销售、会展、旅游及酒店等消费领域分阶段、分层次、分主题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商贸促销活动。继续办好广东国际啤酒节、东莞钻石名菜评选、东莞美食节、道滘美食文化节、东坑卖身节、横沥红荔风情节、桥头荷花艺术节、谢岗登山节、清溪客家文化艺术节、望牛墩七夕民俗风情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掀起消费热潮,保持消费畅旺。根据《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有效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商贸活动,市财政按项目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费、宣传推广费、专家讲座劳务费等成本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20万元。

  (三)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抓好网点建设,扩大网点覆盖面,广泛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购买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工作,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充分把握国务院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安排,配合省做好大型家电销售、生产、回收、拆解企业招投标工作,加快建立家电销售回收网络,在更广范围内刺激释放家庭消费需求和潜能,扩大消费规模。

  (四)加快构建商贸文化集聚区。结合莞城西正路-可园片区的商业基础和岭南文化特色,整合西正路、西城楼、文化广场、可园博物馆等资源,重点打造莞城商贸旅游文化集聚区,带动商业、文化、旅游消费。其他镇街特别是商业主副中心镇街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发掘当地商业文化资源,打造特色商贸文化集聚区,构建拉动消费的平台和载体。

  (五)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深入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巷千街”市场工程,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区带动全市社区商业发展。引导各社区合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鼓励和扶持大型连锁企业进驻社区,增加商品服务种类和内容,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和服务功能,构建便利、丰富、安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和消费环境,促进社区消费。

  (六)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结合社会需求,建设汽车、电脑、家电、服饰、家具等一批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功能配套。建立二手商品交易监管和信息公布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品信息,保证二手商品信息的真实性,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体系,激活二手商品交易。引导市民实行梯级消费,鼓励有需要、有能力的消费者对旧产品进行升级更新,带动新产品销售。

  


  三、搭建莞货内销平台,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七)组织开展东莞产品全国行系列活动。分行业、分阶段组织企业赴国内大城市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皮具、食品等东莞名牌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展销活动。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参加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部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山洽会等国内大型品牌展会,引导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市场。对我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赴市外开拓市场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我市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品牌展会的展位费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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