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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国资委评价[2009]649号
【颁布时间】 2009-12-02
【实施时间】 2009-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8、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各企业集团应认真组织做好集团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督促和指导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的自审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工作质量。

  

  各企业集团应在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质量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编报口径、统一编报格式、统一编报要求”的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

  

  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相关表内、表间关系之间的逻辑性、合理性和出资监管企业的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专项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充分性、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复核,并出具财务决算批复。财务决算批复将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

  

  1、严肃财务决算工作纪律

  

  在200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各企业要严格财务决算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集团统一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报表期初数调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是要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记录和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不得存有账外资产;三是要规范确认当期收入,及时结转、分摊当期成本费用,足额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充分抵消内部交易,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要合理进行金融工具分类,不得利用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分类等手段调节利润;五是要准确界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不得存有账外企业。

  

  2、加强财务风险管理与监控、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各企业在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应针对当前所面临的经营环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财务风险识别与评估,完善财务风险管控措施。一是要加强对委托理财、股票投资、期货(权)及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清理和规范。涉足风险投资业务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风险业务的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沪国资委统[2006]174号)的规定,加强风险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及监控;二是要加强对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事项的管理,严格控制对集团外的担保规模,对于过度担保或发生重大担保责任损失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沪国资委统[2006]175号)的规定,控制担保规模;三是要对合并范围的变化、担保、抵押、诉讼等重大事项以及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3、加强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管

  

  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财务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09]63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审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09]637号)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境外子企业的财务监管,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规范境外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健全境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境外企业的审计工作,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和业务内容复杂程度,对境外企业定期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境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认真做好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工作

  

  2009年度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填报首次执行新准则重大影响情况表,并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对调整金额进行说明。

  

  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市国资委已经下发的《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9]354号)的要求,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在2010年完成新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5、及时完成和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工作

  

  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格式参见附件6),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各企业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向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报送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

  

  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应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以正式行文的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 各企业集团(包括委托监管单位和市直属办下属企业)应当报送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一份和纸质文件两份,同时报送集团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内控制度测试报告或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也应同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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