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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特殊的地形地貌、降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相互作用,极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市部分地区地质环境恶化,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形势非常严峻,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更加刻不容缓。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兰州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应急体系建设 (一)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坚持和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加快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各县区要争取在2-3年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十有县”建设达标任务,全面实现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专业监测、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配备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先进装备、设备,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群测群防信息网络,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教育,尤其要落实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总结“5.16”九州石峡口滑坡灾害应急处置成功经验,努力做好防大灾、应大急和抢大险的充分准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细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和报告及时。制定临时性应急安置措施和长远性安置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增强地质灾害专业队伍力量,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预防和减少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发改、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把地质灾害预防和用地审批关。规划部门在编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和危险区域审批新的建设工程。 (四)加强基础调查和科学研究。针对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特点,分区域、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完成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查和风险区划工作。各县区要以城镇、村庄、人口集中区和铁路公路沿线、重要设施和旅游景区为重点 ,全面排摸地质灾害隐患,对重大隐患要组织专家讨论研究,提出合理防灾方案。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研究与创新,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快“中国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兰州科学试验基地”建设步伐,推动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上台阶,开创城市建设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有机结合的新局面。 三、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一)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尽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制止和查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铁路、交通、公路等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沿线边坡的监测和灾害处置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水利设施沿线的抢险、救灾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因矿山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处置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排查山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参与校区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和宣传培训工作;园林、南北两山绿化部门负责做好公园、南北两山等管理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治理,管理好各类灌溉设施,科学灌溉,防止管道跑水、漏水和不合理的灌溉方法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民政、卫生、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