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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我市重点发展的物联网产业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引导和鼓励条件成熟的物联网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资引导,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六)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对物联网领域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学位点布局和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物联网成果转化或创办物联网成长型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高层管理人员及复合型人才等物联网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研发和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的机制,扩大对外开发和交流,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我市共谋发展。 (七)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策规划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