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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3-09
【实施时间】 2011-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加强值班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推进专业化值守,优化信息处理流程,规范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格式,提高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加大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力度,督促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值班室建设的目标和标准,推进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提高信息处置效率。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有情必报、随时续报,确保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实情、掌握主动。进一步优化传达程序,第一时间把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传达落实到具体人员。对领导有批(指)示的信息,落实限期办结制度,追踪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领导的批(指)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分析各级、各部门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直接派员到事发地政府帮助查找原因、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二、着力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继续推动完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规范预案修订制度、评审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预案评估、动态管理、备案管理程序和要求,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建立各级各部门预案演练备案制度。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规程,编制工作手册,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公共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和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工作,抓好预测预警平台建设,重点完善推进气象灾害预警短信平台和“城市电视”系统建设,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的职责权限和业务范围,确保应急预警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对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制订应急物资调用方案。

  (五)完善分析评估机制。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对应急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评估,建立较大及以上级别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档案,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六)推动应急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整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现有资源,启动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应急救援建设年”活动,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强一线救援力量,加强先进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配备。

  (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在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消防、动物疫情、农业灾害、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通信等各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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