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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人社字[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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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时间要求。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2791839)。

  

  六、精心组织实施

  

  做好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市政府赋予各级人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单位不能按照《暂行办法》要求为专家兑现工作、生活待遇的,不能推荐申报。各区县、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宣传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他们为榜样,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略)

  

  2、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略)

  

  3、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略)

  

  4、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本)(略)

  

  5、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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