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粤府办〔20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培养为支撑,以粤港合作、省市共建为依托,以提升产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和设计人才职业化”,形成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建三位一体的创新机制,加快推动我省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培育1-2个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3-5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0个左右省级工业设计基地,5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类专利申请量显著增长,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设计品牌;工业设计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取得较大发展,培养和认定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的高、中、初级工业设计师,设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

  

  到2015年,培育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建成4个左右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5-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个左右省级工业设计基地,100家左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专利成为我省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设计品牌不断增多;培育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大批综合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设计人才,初步建成全国领先的工业设计大省,工业设计对我省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创建工业设计产业基地。采取省市共建方式,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基地,重点推进广东工业设计城建设,把广东工业设计城打造成为辐射带动效应显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高地。

  

  构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提高工业设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与设计对接融合,促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

  

  完善工业设计支撑平台。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对工业设计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培育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开展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符合工业设计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服务平台,提升工业设计教育水平,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营造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的环境。

  

  积极推进粤港工业设计合作。深化工业设计领域的粤港合作和国际交流,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粤港制造业与工业设计深度融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鼓励各地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条件,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基地,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向基地集聚。开展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企业和设计大师进驻,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面向全国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广州、深圳、佛山工业设计产业的高端发展,积极引导珠三角其他地区工业设计聚集发展,培育发展粤东西北地区特色工业设计,打造一批区域和行业工业设计产业集群。

  

  (二)推动专业化发展,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鼓励并支持设计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支持开展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工业设计应用研究;鼓励工业企业将设计业务外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推进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大对工业设计产学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和品牌建设;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支持工业设计软件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工业设计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发展具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