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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履行工程目标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推广先进典型,及时纠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广播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的各项政策,及时报道工程进展情况,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为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甘肃省2009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