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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发[2009]186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政发〔2009〕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节油节电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推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节油节电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能源消耗不合理、利用效率较低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部分高耗能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产品单耗高,电机运行效率低;高效节能产品尚未广泛进入市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浪费现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电力、成品油消费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做好节油节电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节油节电的重点工作

  

  (一)汽车节油

  

  1.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务车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严禁公车私用,集体活动提倡乘坐中巴或通勤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善油料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油料管理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和定点加油制度,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单车燃油消耗及行车里程。

  

  2.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不同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政策,鼓励推广小排量乘用车。县(区)财政部门要将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国产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4.加强对汽车燃油消耗量监管。严格执行甘肃省《新型车用汽油》、《新型轻柴油》(db62/1422―2008,db62/1467―2008),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燃油产品。逐步建立并实施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

  

  5.加强运输节能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对长途客车实载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研究完善挂车牌照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和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积极推广使用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

  

  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加强出租车调度管理,降低空载率。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吸引、鼓励更多群众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7.加强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节油工作。鼓励使用节油型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推广免耕少耕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农机服务部门要开展对农用车辆和农业机械的节油技术指导。

  

  (二)锅炉(窑炉)节油

  

  1.加强电力行业节油工作。所有火电厂(包括新建电厂)燃煤锅炉都要积极采用等离子无油、小油枪微油点火技术和低负荷稳燃技术,降低油耗。

  

  2.加快工业窑炉实施替代燃料油改造。工业窑炉要逐步停用燃料油,以洁净煤、天然气、煤制气等替代燃料油,大力采用窑炉保温、富氧燃烧、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燃油消耗。

  

  3.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监测检查,按照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目录,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行政许可;完善锅炉节能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发证;普及锅炉节能技术,开展锅炉节能运行和水处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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