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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的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对农民增收的要求,推进五指山、定安、屯昌、白沙、保亭、琼中等中部市县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力争今后三年(2010-2012)6个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年平均增长15%(其中,定安县达到5900元,年均增长12%;屯昌县达到5700元,年均增长12%;五指山市达4900元,年均增长16%;白沙县、保亭县达到5000元,年均增长18%;琼中县达到4900元,年均增长23%),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特色资源产业化 (一)建设绿色优质瓜果菜基地。农业、财政部门每年从中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及省重大民生工程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以上用于发展优质绿色瓜果菜,三年内建成特色瓜果菜示范基地 20个,新增面积18万亩以上。中部市县要提高瓜果菜在种植业中的比重,重点建设屯昌枫木洋、定安龙洲洋、五指山高山蔬菜等优质瓜菜生产基地,白沙、五指山、保亭香蕉标准化生产基地,保亭红毛丹、屯昌蜜柚、琼中绿橙等水果基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大力推广良种良苗及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瓜果菜产后处理系统,提高瓜果菜品质。 (二)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省农业部门和市、县政府要制定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方案,从生猪良种补贴及标准化养殖小区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引导社会投入1亿元,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 100个,力争三年内新增生猪出栏80万头,禽出栏 2000万只,牛出栏30万头。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加入养殖小区建设,发展特色品牌产品,加强规范化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 (三)建立罗非鱼精养示范基地。省渔业部门从中部市县渔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安排1000万元,支持续建鱼苗场和建设水库精养示范基地。引进养殖和加工企业,扶持当地养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市、县每年建设1-2个300-500亩罗非鱼水库精养示范基地,力争三年内完成4个罗非鱼苗种场建设,改造旧池塘和新开发精养面积1.8万亩,淡水养殖产量达 4.2万吨。 (四)扶持发展桑蚕、竹笋等特色种植业。省财政、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制定投资计划,每年从中部专项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以上,扶持发展以琼中为重点的桑蚕业,以白沙为重点的竹笋、姜茶及中部花卉等产业,力争三年内种桑面积达5万亩,新增竹林(笋)面积3万亩,新建花卉基地2万亩。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引进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加工规模。 (五)加快发展农村沼气和循环利用。省农业、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县政府三年安排沼气建设专项资金 1.9亿元,支持新建农村沼气池2.5万户、联户沼气 2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61处、沼气服务站150个,实现节煤7万吨、保护林木100万亩、节本增收2.4亿元的目标。积极发展“猪--沼--作物”生态循环模式,保护中部生态环境,推动农村能源的良性循环和有效利用。 (六)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部门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橡胶、木薯等特色资源加工项目,配套建设原料供给基地。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定安塔岭、屯昌屯城和琼中湾岭农产品加工园区纳入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支持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从国家技改贴息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省产业引导资金等安排支持园区发展。园区所在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建设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建立项目库,引进一批企业落户园区,力争三年内园区新增投资5亿元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万人以上。 (七)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省农业、旅游部门研究 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及配套扶持政策,争取农业部“百千万工程”专项支持,三年安排1000万元建设2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基地,推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线路。省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和申报旅游基础设施中央专项资金等方面适当向中部地区倾斜,推动生态游、热带雨林游、民俗风情游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升农作物单产和劳动力素质 (八)提高大宗农作物单产。挖掘大宗作物增产潜力,力争三年内橡胶、槟榔、甘蔗等单产分别提高 15%、10%和30%。省农业部门从测土配方施肥专项经费中安排1000万元,确保三年内在农作物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达350万亩以上;从农业结构调整项目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良种推广、甘蔗下水田及橡胶、槟榔高产示范园建设;将中部6市县纳入橡胶良种补贴范围,争取补贴1000万元。省科技部门从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支持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国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省农科院要与中部6市县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启动40个科技增收项目,建立一批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