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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工程资金保障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任务 按照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资金需求情况,工程资金保障项目一期用地12块,总占地面积419.57万平方米,征收土地面积273.93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7711户、房屋209.52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6.66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202.86万平方米。 1.成标街、木材东街、互助街、信义沟围合地块。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10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80户、房屋6.5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0.6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5.9万平方米。该地块同时为东部外延路网提供安置用地。 2.化工路、公滨路、互助街、信义沟围合地块。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5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513户、房屋5.2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0.2万平方米。 3.先锋路、三环路、化工路、龙凤路围合地块。占地面积231.31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130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6100户、房屋157.61万平方米,均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4.香坊区军民街、动力东西街43、31、20围合地块。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5万平方米。 5.香坊区规划红双四道街、动力东西街43、动力南北路27围合地块。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4万平方米。 6.香坊区朝阳屯、通乡街与马家沟交汇处南侧地块。占地面积18.7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12.47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354户、房屋14.86万平方米,均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7.平房东西街23、平房南北路26、卫健路、哈五公路围合地块。占地面积30.37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4.29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97户、房屋4.07万平方米,均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8.马家沟、省植物园、乐园街围合地块。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1户、房屋1.06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土地上房屋。 9.同江路以南、女子监狱以西、规划路围合地块。占地面积17.96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14.3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124户、房屋13.59万平方米,均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10.长江路19号地块(汲家村)。位于长江路、规划金山路、规划闽江路、规划路围合区域,占地面积28.36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22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442户、房屋6.63万平方米,均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11.长江路35号地块(新香坊村)。占地面积38.98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38.98万平方米。 12.长江路36号地块(新香坊村)。占地面积27.89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面积27.89万平方米。 (三)安置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任务 安置项目总占地面积49.11万平方米,征收土地面积16.5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1308户、房屋59.35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46.8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12.5万平方米。与路桥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同时启动、同步完成。 1.东部沿江景观工程安置地点初步选择在道外区市政材料厂地段,位于道外区水泥路50号、水源路、规划路、龙电路围合区域,占地面积28.8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300户、房屋37.1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同时,哈地铁集团哈东地铁家园项目也为东部沿江景观工程提供安置用房。 2.东部外延路网工程安置地点初步选择2个地块(工程资金保障项目1号地块同时为该工程提供安置用地)。 (1)香福桥安置小区。规划农研路、规划金山路、规划路围合区域,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142户、房屋3.85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土地上房屋。 (2)香福小区。香福路、公滨路、农民集资小区用地界线、互助街围合区域,占地面积16.5万平方米,需征收土地16.5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816户、房屋18.15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5.6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12.5万平方米。 3.宣化街交通疏解工程安置地点初步选择在南岗区宣化街与宣威街交口处,占地面积0.31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50户、房屋0.25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土地上房屋。 4.中部路网工程安置地点初步选择在市政府组织建设的集中安置区。 5.西部路网工程安置地点初步选择在群力、哈西2处易地集中安置区。 6.工程资金保障项目的被征收人,原则上在工程资金保障项目用地原址予以安置。 以上相关数据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征收范围图和入户调查登记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