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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作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既是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紧紧抓住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抢占未来先导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根本途径。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推动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点支持解决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 (一) 大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资源,以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重点改造提升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通过科技创新,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拉长产业链条,发展高端产品,形成我省的新优势。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及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重点研发攻关,加快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加速产业化,引领先导产业发展。 (二) 支持和引导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各类企业研发中心。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与省内外乃至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合作攻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加快行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建设,为有效解决产业链环节上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供支撑。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必须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 (三) 增强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工程,各类科技计划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点向产业集聚区的骨干企业倾斜支持。支持省内外及国外科研机构、高校、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大企业集团在产业集聚区设立研发中心。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创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完善其科技创新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更好地发挥产业集聚区在带动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四)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围绕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他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一批以两院院士、“中原学者”等为代表的科技领军人才,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和一大批科技创新骨干人才。 二、以扩大对外开放为途径加快自主创新 (五) 积极推动科技对外合作。选择有一定国际合作基础的重点实验室建立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围绕应用开发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一批国际合作基地。加强和扩大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及其他中直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等的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其在我省建立成果研发和转化基地。积极争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我省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 (六) 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对纳入海外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全方位支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通过引进省外两院院士带动我省创新团队的建立和壮大。 (七) 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建立研发机构,对经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给予经费和项目资助。积极面向发达地区开展针对性的科技招商活动,力争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高新技术项目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落户我省。引导境内外资金优先投向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中要注重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引进。以产业转移为契机,及时支持落户我省的骨干企业加强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