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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赣交办字[2009]56号
【颁布时间】 2009-11-20
【实施时间】 2009-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赣交办字[2009]56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为推动我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好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经营管理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就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用事实说话,保证宣传报道工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内容

  在活动期间,围绕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信息、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来做好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安排宣传报道的内容和方式,把握宣传上的主动性,以创新的思路、饱满的热情、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1、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重要保证,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各级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转变作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廉洁高效 依法行政”的干部队伍;有利于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依法监督管理,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合理规划;有利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宣传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3、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各单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宣传各单位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4、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各单位坚持统一治理与考核监管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督导机制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宣传报道工作的安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整个宣传报道工作将逐步展开。

  1、及时成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与分工,加强与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拟订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标语,并在机关政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口号。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办公场所、车站、码头、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处悬挂播放条幅标语口号,利用板报、墙报、网站等开辟专题宣传栏,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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