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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赣交办字[2009]56号
【颁布时间】 2009-11-20
【实施时间】 2009-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4、加强沟通、步调一致。在宣传报道工作中,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沟通宣传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和内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安排要与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厅的工作安排保持一致,实时配合专项治理各阶段任务的落实。

  5、深入实际、转变作风。要深入到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实际中,深入到实践中,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据说话,保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使宣传报道工作贴近工作实际、贴近人民群众。

  6、拓宽渠道、扩大影响。充分利用视频、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手机短信、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可采取领导(专家)访谈、简报专报、短讯快讯、集中报道、专题报道、评论文章、经验介绍、法规释义、典型介绍、案例剖析、展览展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重点要做好简报和专报工作,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做到主题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精炼、报送及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附加图片资料。要注意做好日常宣传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五、宣传口号

  1、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管理科学,建设规范,监督完善,和谐发展。

  3、健全交通建设信用体系,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

  4、治理工程建设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和谐平安交通。

  5、加强专项治理宣传,提高交通工程建设规范意识。

  6、专项治理常态化,工程建设规范化。

  7、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8、督促指导与规范整改并重,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9、专项治理保安全,规范建设促发展。

  10、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工程建设突出问题。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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