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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要求,层层落实监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制,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下达、层层落实,切实做好养犬管理这项全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都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全力投入,形成合力,确保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区、管委会)的检查和指导,要深入一线特别是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基层工作。在检查中,对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扎实、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地区、部门和有关人员,要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