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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专项工作 1.推进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高度来严格管理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土地,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具体任务:迅速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抓紧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尽快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工作专项措施。加强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2.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培养形成节地典型,引导各地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完成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公布评价成果,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加快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的行业技术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推荐一批受部表彰的2010年度模范县(市),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和达标考核,力争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达标。 3.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适应执法监察手段提升、方式转变新要求,掌握执法监察工作主动,全面推进巡查预防体系和卫片执法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建立省级专项巡查制度,完成对2个县(市、区)的专项巡查,完善全程监察机制,增强主动发现能力。完善督察工作协作机制,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实地督察、警示约谈、整改验收、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力争实现国家层面“零问责”。省厅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4.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力争有所突破,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具体任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省级试点市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根据部批准方案,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广对农民实行直补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根据部批准方案,有序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二调”成果,积极配合我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各市(州)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3-5月做好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8月配合国家3部局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第三季度配合部对“双保工程”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调研工作,力争在以下问题上取得突破: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年底前形成一批政策性成果。 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建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集群化服务平台。 组织和动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四川日报、国土资源报社驻川记者站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编发《双保工程工作快讯》。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开展的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双保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行动中,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省厅成立双保工作领导小组,宋光齐厅长负总责,刘永湘副厅长具体牵头“双保”工作,下设双保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保办)。双保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联络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具体负责双保行动各项业务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的要求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分管厅领导按职责分工协调分管单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