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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川国土资发[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本地区双保行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双保行动负总责。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

  

  (二)深入调研,全面评估

  

  围绕部省协议,积极主动参与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相关制度改革的重点调研。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省厅。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建立工作协同推动机制,在5月、9月分别参加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召开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0日前形成2011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报省厅双保工作办公室。12月10日前,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年度总结报省厅双保工作办公室。

  

  (三)规范管理,强化激励

  

  要在落实相关土地政策中,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011年年底前遴选“双保工程”年度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推荐予以公开表彰。省厅将探索把推动“双保工程”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对连续获得“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厅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和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附件1: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光齐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永湘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 平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毕 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周建春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徐志文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隆爱军  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学军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孟 军  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张 玲  巡视员

  

  郭 嘉  副巡视员

  

  成 员:吴金炉  厅办公室主任

  

  荣加祥  厅法规处处长

  

  王 浩  厅规划处处长

  

  朱明仓  厅耕保处处长

  

  吴 游  厅建管处处长

  

  解晓宏  厅地籍处处长

  

  戈和平  厅利用处处长

  

  曹 恒  厅储量处处长

  

  张红梅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唐 明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雷颂平  省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钟沛林  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主任

  

  罗旭刚  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院长

  

  李何超  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主任

  

  邹 卓  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主任

  

  朱华中  省国土资源厅资料馆馆长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吴金炉

  

  副 主 任:汪友平、钟沛林、邹卓

  

  成员:杨怀宇、陈爱文、杨波

  

  联系电话:(028)87036182、6025,

  

  18980885319、18980685197

  

  传真:(028)87036186

  

  电子邮箱:scgtzytbgs@126.com

  

  附件2:四川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参与单位实施(参与)的市州工作目标  
1中心任务依法保障发展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建立差别化用地政策规划处、利用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实行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②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  
2盘活存量土地建管处、利用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做好2007-2009年批次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建管处)②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用地、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处)
  
3继续做好用地报征服务建管处、规划处  ①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绿色”通道,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建管处)②积极做好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规划处)
  
4全省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规划处规划院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全省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  
5健全土地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工作机制规划处规划院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每季度形成形势分析报告。
②针对形势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6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规划处、建管处、利用处、执法局执法总队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  
7落实国务院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利用处、规划处、建管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专门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及时办理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手续。
②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③4月中旬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7月、9月、12月公布计划执行情况。④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
  
8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行动计划规划处、耕保处 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尽快启动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行动计划  
9开展政府考核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考核耕保处整理中心各市(州)、扩权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8月配合完成3部局对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②配合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的调研报告。
  
10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处、耕保处整理中心、规划院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②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11推行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耕保处 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总结成都市耕保基金经验,适时在成都平原地区全面推行  
12推动农村土地整治耕保处、规划处整理中心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制定全省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②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工作。③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13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耕保处整理中心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推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  
14专项工作成都平原及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制定《成都平原及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计划方案规划处、耕保处规划院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指导思想,明确保护目标,细化保护措施,强化保护责任。  
15制定《成都平原及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规划处、耕保处规划院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质量、责任刚性化,切实保护都江堰灌区渠系工程。  
16制定成都平原及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工作专项措施规划处、耕保处规划院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17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利用处  配合做好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和新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工作。  
18开展各类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工作利用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开展土地利用绩效评估  
19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科技教育处、利用处、矿管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达标活动。②启动节约集约行业标准建设。③形成各地节约集约新模式和推进节约集约工作的新机制总结报告。
  
20土地执法监察专项工作建立省级专项巡查制度执法局执法总队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察专项巡查工作  
21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执法局规划院、信息中心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实地督查、警示约谈、启动问责、验收评估。  
22完善执法监察体系执法局执法总队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部、省、市、县四级12336举报工作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违法行为。②每半年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
  
2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法规处、建管处 成都市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的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24矿业用地改革试点法规处、规划处、利用处 攀枝花市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复方案,有序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  
25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制度建设地籍处地政地籍中心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6策应工作督导检查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的检查规划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3-5月完成2006年以来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  
27“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督导检查厅办公室、成员单位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调研督导工作。  
28调查研究水库用地占用计划指标问题调研规划处、地籍处 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妥善解决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问题的政策建议。  
29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调研耕保处 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有关工作,总结形成政策建议。  
30信息化建设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信息化办信息中心、规划院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②完善监管平台,推进应用。
  
31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储量处资料馆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加强地质资料的开发应用。  
32宣传培训“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宣传双保办宣传中心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制定“双保工程”年度宣传工作方案。
②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
  
33组织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培训规划处、耕保处、人事处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参加部举办的针对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贯彻国发[2010]47号文件,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培训班。  
34总结评估“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评估和总结双保办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①7月形成半年评估报告,进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②2012年1月完成全年工作总结。
  
35成效显著地区评选双保办、成员单位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12月按国土资源部要求组织评选成效显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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