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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九)提供停车便利。餐饮企业用于配送、送货的自备车辆,交管部门要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车种的办法,在确保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通行便利。市政、交警部门要积极推进车辆停放场所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对餐饮街(城)、市级大型餐饮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由交管部门就近划出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帮助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缓解停车难问题,以方便消费者停车。 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餐饮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十)成立领导小组。为形成对促进餐饮业发展的管理合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商贸、财政、劳动、规划、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农业、环保、市政、交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的南昌市餐饮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可以设立相应的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组织到位,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落实。 (二十一)发挥中介作用。充分发挥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行业服务与监督工作。各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增强信息传递、资料统计、人员培训、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合作交流、行业竞赛、会展举办等服务功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二)加强监测统计。各县、区要依托行业协会、重点餐饮企业,建立餐饮业的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对餐饮行业的发展、市场运行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扩大餐饮业的数据采集渠道和分析覆盖面,掌握餐饮业发展的第一手资料,不断完善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县区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将促进餐饮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