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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发[2009]43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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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提供停车便利。餐饮企业用于配送、送货的自备车辆,交管部门要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车种的办法,在确保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通行便利。市政、交警部门要积极推进车辆停放场所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对餐饮街(城)、市级大型餐饮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由交管部门就近划出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帮助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缓解停车难问题,以方便消费者停车。

  

  


  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餐饮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十)成立领导小组。为形成对促进餐饮业发展的管理合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商贸、财政、劳动、规划、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农业、环保、市政、交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的南昌市餐饮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可以设立相应的机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组织到位,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落实。

  

  (二十一)发挥中介作用。充分发挥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行业服务与监督工作。各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增强信息传递、资料统计、人员培训、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合作交流、行业竞赛、会展举办等服务功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二)加强监测统计。各县、区要依托行业协会、重点餐饮企业,建立餐饮业的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对餐饮行业的发展、市场运行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扩大餐饮业的数据采集渠道和分析覆盖面,掌握餐饮业发展的第一手资料,不断完善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县区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将促进餐饮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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