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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3-11
【实施时间】 2011-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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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三)拟订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医疗卫生技术交流合作,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双边、多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六)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团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工会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四)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技术交流合作,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双边、多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五)预防监督处(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预防、控制和消灭各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负责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处置;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控制及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负责重大疾病的监测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全市卫生执法稽查工作;拟订职业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六)医政处(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市干部保健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依法设置审批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全市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和监管,建立全市医疗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医疗安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的监管制度,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负责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临床实验室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对重大伤亡进行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医疗事故处理及技术鉴定;贯彻实施血液安全管理的规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指导临床用血质量管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八)农村基层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农村卫生相关政策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农村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负责农村、乡镇及村级医疗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村乡村医师培训考核、执业、注册及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乡、村级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与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设置发展规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及标准;规划并指导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与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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