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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做好陇南市两个产业重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陇南市要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的批复要求,抓紧实施,加快工作进度,近期内把产业重建基金拨付到位,推动企业开工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5.统一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以列入国家重建规划并落实资金的项目数和资金数为依据,进行统计考核。舟曲县尚未开工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凡纳入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规划的,不再作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任务统计。需要国家确认的,省重建办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得到认可和支持。灾区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抓好已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建设,按此口径统计工作进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6.落实灾后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将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进展月报制改为10天一报,尤其要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统计工作。文县尚德镇上任家坝社农民住房重建进度实行周报制,陇南市要在每周一向省重建办上报最新进展。省重建办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1.做好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工作。省建设厅要统筹做好舟曲老城区、峰迭新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的规划,凡是在峰迭新区城镇规划区内并与城市功能密切相关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各类重建项目,都要严格履行城乡规划协调和审批程序,一律向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等规划许可手续,各援建单位在此基础上委托设计、进行建设。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赴舟曲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认识舟曲灾后重建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调动和发挥舟曲县党政机关和舟曲人民群众在灾后重建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在重建现场的指导协调作用。甘南州、舟曲县以及承担重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划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3.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在项目实施中,承担援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充分尊重甘南州、舟曲县的意见,甘南州、舟曲县要积极主动向对口援建单位提出需求意见,将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报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现场协调解决。对部门之间任务交叉、重大建设方案调整等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省舟曲前方协调指导小组提出意见后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科学有序实施重建项目。灾后重建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科学安排施工的先后顺序,首先要保证城乡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建设,同时优先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防汛、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5.落实好舟曲重建专项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建材保障、价格监管、交通运输、电力保障、施工现场指挥调度等5个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省工信委要牵头做好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和甘南州及舟曲县要做好道路保通、电力供应和现场指挥调度等工作,为重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6.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甘南州、舟曲县要按照舟曲老城区、峰迭新区城镇建设详细规划和规划重建项目,抓紧做好征地拆迁,及时排查处理各种矛盾,为重建项目开工做好配套服务。在征地拆迁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7.加快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配套建设。省建设厅要抓紧做好《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甘政办发〔2011〕45号)的实施工作。兰州市要加快建设转移安置区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不同步、不配套的问题。 (三)成县的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陇南市、成县和省上包建部门要参照舟曲重建的做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21号),全力以赴做好成县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的重建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