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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黄泛区农场,市经济开发区: 现将《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商水县“11.10”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9年11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2010年元宵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确保2010年元宵节以前全市不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副市长刘国连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姚天民、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其凯、市安监局局长杜彦军、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志刚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周口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晋显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阶段 (一)11月21日至11月29日,集中开展“中原风暴”4号行动 整治范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二)11月30日至12月23日, 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消防控制室 (三)11月24日至12月30日,集中开展“中原风暴”5号行动 整治范围: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教堂等圣诞节举办活动场所。 (四)2010年2月5日至11日,集中开展“中原风暴”6号行动 整治范围:围绕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人员密集、“三合一”、“九小”等场所和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 (五)2010年2月12日至28日,集中开展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整治范围: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地要紧紧抓住稳定火灾形势的重点,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以及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建筑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是否设有铁栅栏或防盗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立体网格式排查。社会单位要继续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活动。公安部门、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不能立即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 (二)加大强制处置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六个必须”和省公安厅“硬十条”措施,用足用够法律手段,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对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公共娱乐场所夜晚留宿人员的,要现场督办,监督单位当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执法人员要采取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清理住宿人员。二是强化行政手段。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不能当场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当事单位采取自行停业措施,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办,对拒不整改的,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手段,强制隐患单位停业。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