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9]202号
【颁布时间】 2009-11-17
【实施时间】 2009-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3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三)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管理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方面编制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财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对我省教育贷款的实施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

  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各项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贯彻落实;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全省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制定教育质量与教学工作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教材建设;承担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八)高等教育处。

  承担全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九)民族教育处。

  指导、协调全省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师范教育处。

  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教育标准和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的实施工作;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省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实施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协调大中学生参加有关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二)思想政治工作处。

  承担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高等学校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承办禁赌、关心下一代具体工作。

  

  (十三)科学技术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科研协调、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语言文字管理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