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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职责 管理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职责 加强政务服务、政务督查和应急管理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其他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处理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往来文(函)电,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各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银川军分区、驻银部队的工作联系。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 (十)组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十一)收集、反馈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向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办公厅所属单位。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长讲话和重要综合性材料;参与起草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根据政府工作需要或市长指示,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和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或建议。负责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以及有关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务组织、纪要草拟及相关文件的审核;负责机构编制方面的公文办理、领导讲话等材料起草、会务和调查研究工作;承办政府党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制发文件的核稿和把关;负责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和政府日常政务活动的安排;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外地市主要领导来银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等工作。 (二)秘书二处 负责发展计划、工业经济、财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宗教、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国土资源、环保、园林、招商、房管、城市管理、地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教育、科技、政法、文化、文物、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外事(侨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国有资产、信息产业、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公文办理、领导讲话等材料起草、会务和调查研究工作;办理政府领导联系有关方面的工作;负责归口内市长办公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等相关会议的会务组织、纪要草拟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负责有关副市长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外地市相关领导来银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络、协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