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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3-22
【实施时间】 2011-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0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市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二○一一年三月)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功能,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1〕1号),现就在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在全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内在要求,必须统一思想,扎实推进。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实施,合力推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行政职能部门是“两集中、两到位”的实施主体,要突破体制障碍,积极参与,合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效能优先,科学规范。把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摆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首位,围绕提高“集中度、办件速度、群众满意度”的效能取向,合理调整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再造审批流程,建立管理规范、权责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集中办理,长效实施。归并后的行政审批职能要整建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从根本上解决“两头办理”、“体外循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形势发展不断深化,坚决防止集中后又分散、到位后又回归的现象。

  三、重点工作

  (一)清理事项。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部门所属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报事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组织一次全面清理,为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归并职能。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外,部门行政许可职能要集中归并到一个科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以撤一建一或加挂牌子等形式设立行政许可科,切实提高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度。同时,要根据归并职能的变化,推进审批流程的再造。

  (三)充分授权。各部门对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科要充分授权,行政事项的办理从受理、审核、勘验或组织专家会审、发证等各环节全部由行政许可科负责,确保行政许可科“既受又理”。同时,各部门要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需要领导签批的,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和关系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行政事项原则上由分管行政许可科的负责人到中心窗口或通过网上办公平台签署意见。

  (四)配强人员。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到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科工作,科长人选要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程序通过竞争上岗确定。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要工作两年以上,部门行政许可科人员的调整要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是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责任目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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