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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建瓯等八县(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8〕1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瓯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小桥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一级泵房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右岸外延至西边公路,左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庙下洋附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迪口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迪口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长远村(约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玉山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玉山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四)吉阳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吉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五)徐墩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徐墩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六)水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源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七)龙村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龙村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八)顺阳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顺阳乡自来水厂取水口整个山涧水汇流的集雨区范围。 二、建阳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书坊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七历垅)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书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6000米(水北村对门岭桥)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崇雒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崇雒乡自来水厂取水坝上游整个山涧水汇流积雨区范围。 (三)回龙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回龙乡自来水厂引水管进水口上游整个积雨区范围。 三、武夷山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岚谷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岚谷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双岭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二)吴屯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3.准保护区范围:吴屯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即岭根村桥(含岭根村)至2500米的岭根溪水域及其两岸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三)洋庄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引水渠)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洋庄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1000米的西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以及一级保护区右侧(指面对下游)公路(含公路)至右侧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四)上梅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上梅乡自来水厂取水口(输水管)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的翁屯果园小溪水域及其两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