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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03-16
【实施时间】 2011-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接上页]


  2.二级保护区范围:外屯乡自来水厂龙井面取水口至上游2000米公路两侧水域及其外延至一重山脊陆域(不含一级保护区和公路)范围陆域。

  

  (二)岭腰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岭腰乡自来水厂周弄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三)杨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杨源乡自来水厂铁坑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四)澄源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澄源乡自来水厂坑头、苦竹坑、里垅取水口整个汇水流域。

  

  九、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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