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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3-10
【实施时间】 2011-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1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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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信息服务业基地。加快中国电信厦门手机动漫运营基地、中国移动厦门动漫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厦门市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工作(厦门市政府牵头,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加快厦门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省信息化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电子政务总体安全框架。加强政府类重点互联网网站系统实时监控。完善政务网安全监管平台、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平台,做好政务网防病毒、防违规外联工作。制定外网统一安全保密规范,开展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服务。深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省网安办牵头,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配合)。

  

  (二)加强数字福建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应用领域的标准体系(省质监局、省数字办负责)。

  

  (三)做好数字福建培训工作。依托数字福建培训基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继续开展各部门信息技术人员培训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和信息网络安全培训。举办全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培训班(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

  

  (四)加强数字福建软环境建设。加快《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立法步伐,力争尽快颁布实施。制定“福建省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深化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推进城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省信息化发展指数”和“电子政务应用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预算标准”等课题研究(省数字办负责)。

  

  (五)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工作。“6·18”期间举办“十年数字福建成就展”,组织数字福建“十二五”专项规划宣传。组织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宣传。积极开展信息化研讨、展示、论坛等交流活动,总结借鉴各地信息化工作经验(省数字办负责)。

  

  (六)继续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办法,增强评测科学性,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省效能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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