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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负责领导:凌月明 实施单位:市国资委。 (二十八)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坚持非禁即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商贸金融等领域。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上市,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用好用活资本金扶持、税收优惠和融资担保等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蓬勃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推动国有民营外资经济融合互动、竞相发展。 负责领导:吴刚 实施单位:市工商局。 (二十九)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以“重庆创造”提升“重庆制造”。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高交会等科技展会品牌,集聚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海外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专利授权量明显增长,建成保护知识产权模范城市。聚力打造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壮大科技风险投资规模,促进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探索碳汇交易。 负责领导:吴刚 实施单位:市科委。 (三十)争创一批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各类标准制定(修订),建设技术标准高地。 负责领导:吴刚 实施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十一)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依托两江新区和各类产业园区,探索建立“人才特区”,集聚更多海内外人才。 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机制,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健全城乡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工会和行业组织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适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二)完善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作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机构和慈善事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培训社区干部,提高其待遇水平。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民政局。 (三十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覆盖城乡为目标,以县级医疗机构上档升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基层人才培训为重点,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健全药品供应监管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价格合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健全疫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应急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重大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建成一批医学科研基地和现代化医院,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优势学科和医学专家,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医学中心。 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让群众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全民体质。 负责领导:吴刚 实施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 (三十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奖励扶助制度,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加快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成为西南人口信息中心。 负责领导:马正其 实施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三十五)建立干部下访、接访常态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实行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预评估,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