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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新建火电脱硝项目1个,减排氮氧化物0.3310万吨; 火电行业结构调整项目3个,减排氮氧化物0.1527万吨;非电结构调整项目2个,减排氮氧化物0.0024万吨;通过淘汰老旧车辆9万辆,减排氮氧化物0.6857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1718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项目30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4281万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10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1166万吨;工业结构调整项目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0885万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13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1418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775万吨。 (四)氨氮 2011年通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措施,预计可实现氨氮减排0.1317万吨。详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落后产能 2011年我市仍将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经济结构。 一是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关。新建工业项目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坚持“以新代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把好项目准入关。 二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区域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计划关闭或逼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火电、造纸、果汁、酿造、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落实;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有关区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加快西安热电有限公司2台35万千瓦机组建设进度,力争2012年内淘汰4台合计15万千瓦落后产能小机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 要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造纸行业要全面执行新排放标准,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水平;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不断降低发电能耗、新鲜水消耗和废水排放,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新建西安国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大唐集团灞桥热电厂在2011年内完成脱硝建设,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在2012年之前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标。开展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继续深化二氧化硫减排,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三)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不断加快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一是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年内完成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第六污水处理厂和草堂工业园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完成土建和部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5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快高陵泾河工业园区、临潼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等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 三是高度重视污泥的处置。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开展污泥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完善污泥处置价格体系,保证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四是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提高全市中水回用率。 2.提高新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控制机动车新增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维护治理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标准的,不予延缓使用年限;制定全市老旧车辆报废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提出机动车新增控制计划,确保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行集中供热 一是根据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规划,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从2011年起,我市全面启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拆炉并网工作。各区县、开发区逐年下达拆炉并网任务计划,“十二五”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拆炉并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