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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3-17
【实施时间】 2011-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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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盆周山区重点示范区。在叙永县、合江县、苍溪县、剑阁县、南江县、通江县共6个县,集中连片建设1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4.川西南山地重点示范区。在冕宁县、西昌市、会东县、会理县、德昌县、盐边县共6个县(市),集中连片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四、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标准应达到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耕作层厚度20厘米以上,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0.5%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耕地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800公斤/亩以上。

  

  具体建设标准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种植方式、不同耕地类型确定。水田、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指标应分别达到2008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三级以上。

  

  (二)建设内容。

  

  1.田间基础设施工程。一是“田网”建设。开展耕地平整、土层增厚和田(地)型调整,使地块规范、田型方正;二是“渠网”建设。在“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提供充分水源保障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涝、排洪沟渠,新建、改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形成引、蓄、提、灌、排协调统一的农田灌排能力;三是“路网”建设。整治农村机耕道,完善田间生产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与通乡、通村道路形成田间路网。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农田排灌能力和农机作业能力。

  

  2.地力建设工程。开展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措施,建设田间秸秆和农家肥积造、堆腐池(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大力提高有机肥的投入水平,提高农田基础地力和农业生产能力。

  

  3.科技支撑工程。集成应用耕地保育技术、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农业增产关键技术,实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协调联动,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应用能力。

  

  4.耕地质量监测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和市(州)、县(市、区)土肥站,有计划、分批次建立我省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中心、市(州)级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和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逐步形成体系基本健全、功能基本齐备的三级耕地质量监测网。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五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共需投资153.7亿元。其中,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标准农田152.4亿元,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1.3亿元。

  

  专栏8: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投资估算

  

  1.川西平原区。投资估算19.46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需投资19.2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268亿元。

  

  2.盆地丘陵区。投资估算90.76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00万亩,需投资90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768亿元。

  

  3.盆周山区。投资估算25.408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40万亩,需投资25.2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208亿元。

  

  4.川西南山地区。投资估算18.056亿元。其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需投资18亿元;监测体系建设投资0.056亿元。

  

  (二)资金筹措。规划共需投资153.7亿元,现有项目可完成投资111.5亿元。缺口资金42.2亿元,预计中央、省可新增项目投资19亿元,地方投资23.2亿元。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1.3亿元由中央新增投资解决。地方投资中,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平均每年1.6亿元,其余部分由市和县级财政投入5.2亿元,群众投工投劳10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农业厅负责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财政厅负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分别按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负责实施好涉及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规划衔接和工作协调,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二)政策支持。一是健全耕地质量建设法律法规。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上抓紧出台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力度,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增加地方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三是建立社会资本投入激励机制,结合土地依法有序合理流转,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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