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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实施新一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持政策,支持五县(市)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建一批具有全市领先水平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区,全面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质。围绕“乡村让你(品质生活)更休闲”的主题,打响“醉美乡村游、快乐农庄行、魅力农家乐”品牌。到2015年,五县(市)共建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村(点)480个(家),比2010年增加180个(家),增长60%左右;全年接待游客总数达860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70%左右。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六)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的“龙头”作用,加强与各县(市)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的对接,带动五县(市)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发展,鼓励政府主导、企业承建各类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拓展农产品流通市场。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奖励五县(市)设立综合性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精品专卖店。

  (七)发展会展节庆经济。注重农事节庆会展主体培育,推动农事节庆会展经济转型升级。在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农业会展中,对五县(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参展企业、展位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按照“月月有节、县县有节”的要求,推进农事节庆活动转型升级。在五县(市)各举办1个由市政府主办、农口部门和当地县(市)政府联合承办的农事节庆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地产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50万元,用于扶持五县(市)发展会展节庆经济。

  (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高新技术引领、常规技术升级、产业领域拓展、工农城乡互动”的要求,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保鲜等技术创新,推动现代农业技术产业化发展。在五县(市)实施农业关键技术40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推广200项以上,种子种苗引进推广项目50项,主要动植物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达到9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均达到60%。全面推广和应用对农业产业具有明显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促进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市农发基金“新产品开发、科技推广、种子种苗工程”等支农资金每年安排700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加快珍贵树种繁育。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低产林改造,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特色产业,积极打造“绿色银行”。全面推进“千万株珍贵树种藏富”行动,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功能强、经济价值高、景观效果好的乡土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促进林木珍贵化发展。按照珍贵树种进基地、进城市、进村庄、进公园、进道路等多途径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发展香榧、楠木、红豆杉、薄壳山核桃等珍贵树种,鼓励多种经济成份投资发展珍贵树种特色林,促进珍贵树种繁育和发展主体多元化,辐射、示范、带动珍贵树种产业链的拓展和延伸。新建林道1000公里,培育市级珍贵树种繁育基地5个,年繁育种苗100万株以上,扶持发展珍贵特色林建设面积5万亩。市级财政通过“低产林改造”、“生态公益林补助”、“珍贵树种推广以奖代补”等支农项目,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加快珍贵树种繁育。

  (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提升专业合作社规范水平,强化组织化程度和经营能力。继续引导和支持各类主体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作用。强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对五县(市)规范化合作社项目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扶持。到2015年,五县(市)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家。市级财政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支农项目,每年安排30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五县(市)培育专业合作组织。

  (十一)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城区与县(市)的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加大人才交流和引进力度。区县协作组每年组织1-2次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组织资源对接,推介投资项目,开展人才交流,强化农民培训,推动市域范围内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实现全市整体发展。落实外向型农业奖励政策,今后到五县(市)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兴办农业企业的城区企业,均可同时享受转出地优惠政策和杭州市外向型农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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